新闻详情页
甘肃民革 >>> 机关建设
民革甘肃省委员会机关干部联系省直支部制度
来源: 民革甘肃省委会 发布时间:2013-12-10 16:05:2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省委会机关干部应按时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要协助支部充分利用组织生活这一形式,发挥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推动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本党的历史和章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二、协助支部严格按照《党章》第五章“基层组织”和民革中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支部工作条例》中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好支部工作。特别要教育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四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群体作用。

  三、协助支部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质量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要会前有安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总结。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组织生活党员到会率。

  四、通过深入基层,参与基层组织生活的实践,积极与支部委员加强联系,保证信息报送的畅通,协助支部作好广大成员对社情民意的反映工作。向组织处或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提交所在支部存在问题,好的组织生活方法和经验,发现党员中的优秀人才等的报告。

  五、协助支部认真作好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特别要注重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要协助支部建立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如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联系看望制度等。

  机关干部和各省直支部要认真做好机关干部与支部的联系、衔接、协调和年终的考核工作,使这一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