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至7月20日,由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带队的民革中央调研组,在全国政协委员、民革甘肃省委主委郭层城的陪同下就“农村法制环境”问题在甘肃展开调研。
7月17日,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在定西市进行考察。定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林,市委常委、安定区委书记李旺泽,分别汇报了定西市和安定区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司法组织和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等情况。座谈会上,万鄂湘对定西市的农村法制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定西市法制建设工作中的亮点是把农村法制建设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五项内容结合起来,并高度评价了定西市建立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安定区内官营镇内官村、锦屏村。万鄂湘仔细询问村党委和村委会干部在基层法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走访了当地农户,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对农村法律工作的想法。并深入内官营人民法庭考察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情况,认真查看了司法材料,与司法工作人员交流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定西市委副书记牛兴民,市委常务、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林,市委常委、安定区委书记李旺泽,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王美萍,市政府副市长陈尊峰,市政协副主席梁笑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春明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7月18日上午,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听取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委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民政厅、司法厅、农牧厅关于甘肃农村法制环境建设情况的介绍,与会人员对农村基层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万鄂湘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农村法制环境建设是关系新农村建设、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关系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平衡点。目前,甘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法制环境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实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前提保障。对于在甘肃这样的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万鄂湘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各级部门对农村法制环境建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成了统一,他感到十分欣慰,也证明了选择该课题调研是准确必要的。他表示,在座谈中听取到了珍贵的意见建议,为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交高质量报告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调研组要认真总结。他认为,农民是三农问题的主体,农民作为最广泛的弱势群体,政府应建立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建立强制性的法律服务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和农民工的权益。
18日下午至20日上午,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赴临夏州调研,与临夏州、临夏市两级当地党委、政府、法院等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并深入基层,听取了和政县及城关镇的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农村法制建设情况的介绍,走访了永靖县三源镇人民法庭和司法所,看望了基层司法工作者,了解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需要,倾听他们对农村开展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临夏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元龙,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兴珊,州政府副州长郭鹤立,州政协副主席肖成荣,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苟成哲,州政法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实地调研中,万鄂湘高度评价了甘肃各级党委、政府在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所做的大量工作,肯定了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尤其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法律工作具有特殊性而当地政府因地制宜的做法给予鼓励和支持。通过几天的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了解到甘肃作为贫穷落后地区,普遍存在农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缺乏、农民犯罪问题突出;基层司法机构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公经费严重紧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制约法制环境建设,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造成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万鄂湘就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各级部门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并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要切实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行好相关法律法规,营造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国家应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环境建设的特殊情况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北京市委会副主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民革山西省委会副主委、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占中及民革中央调研部的同志参加此次调研活动。